二维码
大众信息网

扫一扫关注

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这个地方填写注释信息

单位介绍

单位资料 页面更新时间:2022-04-22 19:10
详细说明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89号)和《中共黄石市委、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黄文〔2009〕44号)精神,设立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经济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原市信息产业局(市机械汽车行业促进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即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规定和行业标准的拟订。

  (三)增加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协调相关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的职责。

  (四)加强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的职责。

  (五)加强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

  (六)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相关地方规定性文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引导企业实施精品名牌战略;负责企业负担监督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参与紧急运输协调工作,协调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市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依托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六)主管电力行政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履行《电力法》赋予的电力监督检查权和行政执法权。

  (七)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的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八)组织拟订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县域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监测分析县域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县域经济目标考核工作。

  (九)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编制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中小企业统计工作。

  (十)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一)负责机械、汽车、石化、信息、轻工、纺织、冶金(含黄金)、建材、磷化、盐业、食品、医药、煤炭、包装等工业行业管理和医药储备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政策;负责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和促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推广应用;协调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承担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和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四)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协调推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跟踪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十五)负责全市通信行业管理,协调电信企业间的经营关系;负责全市计算机网络及国内国际联网中的重大问题、网站设立和域名管理协调及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管理工作。

  (十七)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承担市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黄石市经济委员会 
站长信箱:bgs@hsjw.gov.cn

免责声明

此页是<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介绍页面,并非官方站点,我们收集于网络只为广大网民快速查询提供帮助。

信息处理

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点此纠错或删除此信息

推荐信息

热门信息

冀ICP备00000000号

冀公网安备 00000000000000号

Copyright © 2026 大众信息网 版权所有